组合贷款总额由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0日
贷款额度:组合贷款总额由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首付比例: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组合贷款总额由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0日
贷款额度:组合贷款总额由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首付比例: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自2022年10月1日起,贵阳市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自2022年10月1日起: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贷款期限 | 首套 | 二套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 |
1-5年(含) | 2.75% | 2.6% | 3.025% |
5年以上 | 3.25% | 3.1% | 3.575% |
宁波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哪些情况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提取地点:郑州公积金提取银行网点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宁波购买首套住房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贷款额度能提高吗?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40万元/户。
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放款。
根据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石家庄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石家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直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0.15个百分点。
相关阅读:哪些情况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缴存时间不符合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未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的(含6个月),不予贷款。(注: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借款人可在正常工作日(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还款银行卡、借款合同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视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视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则视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以此类推,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贷款。
>>>>拓展阅读:
购买一手住房的,受托银行以转账支付方式,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应划入预售许可证注明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邯郸市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不一样的,同时贷款年限分为1-5年和6-30年,本文为您介绍。
1、年限1-5年,利率为2.6%
2、年限为6-30年,利率为3.10%
拓展信息: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贷尚未结清,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
?如仅有转贷住房一套住房的(即使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如拥有两套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超出两套住房的,贷款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自2022年10月1日起,南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所下调,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具体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一、调整时间:
自2022年10月1日起。
二、贷款利率: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说明: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再次申请贷款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是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当下唯一的住房(没有购房记录)即为首套房首次公积金贷款。 详见正文。
首套首贷: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例如:将原来无锡公积金贷款住房卖了,完成过户手续,现在重新再买一套房!
不能算做首套房,而且只能属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个人最多不超过50万,夫妻双方最多不超过80万。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