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答:可以支付买房首付款。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5日发布通知:

泉州职工购房需申请提取公积金补充首付款,可以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购买不同的房,所需办理材料略有不同。如购房二手房、房改房,所需材料并不相同。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房改房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首付款的,可至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材料为: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①经房改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②不少于总购房款20%的首付款发票原件;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2022年5月10日起购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供市管理中心核实办理:①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②购房职工身份证原件;③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配偶、直系血亲身份证原件。

根据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具体手法比例规定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公委发 [2010]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公积﹝2017﹞37 号)规定:
1、购买首套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2、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总房款的40%。

根据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具体手法比例规定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公委发 [2010]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公积﹝2017﹞37 号)规定:
1、购买首套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2、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总房款的40%。

在江门缴纳公积金的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与第二套房一致。
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与第二套房一致。
(1)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存量住房(框架结构,下同) ,住房竣工时间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较高者的25% ;住房竣工时间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较高者的35% ;住房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较高者的45% ;住房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较高者的50%。

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收据)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实际支出金额。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贷款购买一手自住住房,已交付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收据)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实际支出金额。

江门公积金买房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与第二套房一致。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1)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一个职工申请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一个职工申请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一个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

江门公积金买房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与第二套房一致。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1)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一个职工申请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一个职工申请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一个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

日前,惠州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提出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2年8月11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购房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2、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不可以的。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提出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取额度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自筹资金购房后办理提取的,首次提取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各县区管理部或公积金委托经办银行提取网点柜台申请或通过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在线申请。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含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含50%)。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各类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金额为60万元。各类型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商业银行(受托银行)确定。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含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含50%)。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由哪些因素决定?

职工以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以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除可贷额度之外的首付款发票。
答:职工以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以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除可贷额度之外的首付款发票。
温州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苏州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在开封市 (兰考县除外)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贷款购买开封市行政区域内 (兰考县除外)的商品房、存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全市缴存职工: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求,为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购房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去窗口提交申请,第二步:前台综合柜员受理初审,转后台审批,第三步:后台审批人员复核审批。
(一)窗口提交申请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62号。联系电话:0538-6278908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岱道庵路555号。联系电话:0538-8095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