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1日起,泉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及以下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调整至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从泉州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泉州已明确跟进并执行由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

沈阳目前要求职工至少按政策规定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在贷款比例限额、贷款最高限额、还贷能力限额、账户余额限额中取最低值,乘以资金流动性系数等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沈阳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详见正文。
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贷款比例限额为商品房成交价的70%。
二、贷款最高限额
(1)市内九区管理部贷款最高限额:借款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贷尚未结清,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
?如仅有转贷住房一套住房的(即使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如拥有两套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超出两套住房的,贷款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10月8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长沙首套房组合贷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等材料。
1、一手房申请所需资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明、首付款POS单及借款人夫妻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本人还贷卡、房产情况证明、首付款发票、婚姻情况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开发商)、住房贷款合同及购房地的房产情况证明等
2、二手房申请所需资料

注意啦!自2022年10月1日起,塔城地区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干3.025%和3.575%。

注意啦!自2022年10月1日起,塔城地区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干3.025%和3.575%。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了沈阳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全文。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了沈阳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全文。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无锡公积金发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计入长沙公积金贷款次数,若外地有套房但在长沙限购区域内无房无贷款,算首套房;若是异地贷款,该套房在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可以查询,再在长沙买房贷款算二套。
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计入长沙公积金贷款次数,若外地有套房但在长沙限购区域内无房无贷款,算首套房;若是异地贷款,该套房在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可以查询,再在长沙买房贷款算二套。
拓展信息:
①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拓展: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采用查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及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住房情况登记证明作为依据。

长沙市第一套房使用的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更新时间:2023年3月9日
长沙第一套房使用的商贷,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
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

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以下、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即5年及以下、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3.575%。
?对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利率以放款日法定利率执行。对存量未结清的贷款,于2023年1月1日按照法定利率进行调整。
问答: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近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珠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详情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