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合“一证通办”情形,可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的,不再向申请人收取)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不包括复印件)、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三)还款能力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个人收入承诺书(以下统称收入证明),申请人也可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其收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为缴存基数1.5倍以上或10000元以上的,需提供银行流水。申请人父母、子女可作为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提供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符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人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带好相关的材料证明进行办理提取,详细内容请看小编为您整合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凡是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人员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销户提取。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欠缴资金,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欠缴资金,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欠缴资金,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欠缴资金,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一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及缴存比例原则上每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调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份进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一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及缴存比例原则上每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调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份进行。单位和个人自愿缴存者应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基数申报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公积金中心可按规定标准直接予以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因职工个人职务变动等情况再作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工资发生变动的,单位应在下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等。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认房”范围,由原来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申请人至中心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申请人至中心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租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应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呢?材料有哪些要求吗?台州为您整理了台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让大家能够更方便的办理提取手续。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可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申请提取,符合申请条件的朋友们可在线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并登录
具体操作步骤
1、点击进入“浙里办APP”首页,上方搜索框搜索“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提取”

大家享受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前还款,该怎么办理呢?台州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方便您的生活。
(一)职工申请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每年只能办理1次;
2、贷款当前状态为正常,无拖欠本息;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二手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台州为大家带来了台州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流程,大家可以按照下文步骤办理公积金贷款,希望能对大家带来帮助。
1、申请(1个工作日):申请人至中心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提取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1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合“一证通办”情形,可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的,不再向申请人收取)
(一)身份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还款能力证明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安置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房产相关资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