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买房首付款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年限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泸州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泸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泸州公积金可以在一些适当情况下提取出来作为房屋贷款或者购买的储备金,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型?详见正文。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的;
三、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4月24日,据泸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将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作出调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系数是多少?
单笔可贷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计算公式为“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 (按主借款人缴存情况认定)。
具体可贷额度还要依据职工所购房价款、首付比例、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公积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在泸州买新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买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1、首套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2、改善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改善性住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已有1套住房或1次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

泸州公积金可以按年提取来还住房贷款啦,更加便利。公积金按年提取的条件是什么?怎样才可以按年提取?
(一)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仅有一个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期限还有一年以上(含12个月);
(三)信用良好,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未被纳入诚信黑名单等不良信用管理。

公积金作为企业员工一直连续缴纳的,可以用于买房贷款,也可以提取,如果暂时没有买房打算,租房可以提取吗?详情请见正文。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季提取或按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网核查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目前,泸州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已开通“租房提取”全程网办,网友可线上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到中心业务前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公积金作为企业员工一直连续缴纳的,可以用于买房贷款,也可以提取,如果暂时没有买房打算,租房可以提取吗?详情请见正文。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季提取或按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网核查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目前,泸州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已开通“租房提取”全程网办,网友可线上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到中心业务前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详细规则见正文。
2.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不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只支持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满12个月以后,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
3.非配偶缴存人共同按揭贷款购买住房的,仅借款合同中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按份额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提取周期内住房按揭贷款的还贷总额。不是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其他人,不能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
4.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与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方式相同;还贷提取周期的计算方式与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相同。

泸州住房公积金支持在买房时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均可使用。二套房贷款额度和首套房不同,额度是多少?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单笔可贷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计算公式为“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 (按主借款人缴存情况认定)。
缴存月系数认定标准: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含)-12个月的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含)-24个月的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的系数为1.0。

泸州住房公积金支持在买房时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均可使用。单笔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缴存月系数认定标准: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含)-12个月的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含)-24个月的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的系数为1.0。
具体可贷额度还要依据职工所购房价款、首付比例、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对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申请时借款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且未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不支持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泸州住房公积金不一定要买房才可以提取,租房也同样可以,只要准备好材料,符合相应要求即可。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取额度

泸州公积金发布公告,根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要求,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用户的账号将变更,详见正文。
账号名称:由原来的五位(“单位账号”)变更为九位(“单位账号”+“经办人手机号最后4位”),且删除原密码。
新的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将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敬请及时登录单位网厅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存。
举例:某单位原登录账号是“00213”,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为189****1976,那么现在的登录账号就变更为“002131976”。

公积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在泸州选择公积金贷款后,可以通过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还贷比

公积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在泸州选择公积金贷款后,大家应该还要关注还贷比以及还款方式,还贷比不超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还贷比=负债合计月均还款额÷家庭月均收入)
二、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近日,成都宣布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让泸州网友“坐不住了”。那么,泸州市民能按月提取公积金吗?
2021年12月1日起,泸州公积金中心将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原已签约委托按年提取的将自动升级转换为委托按月提取。
2020年7月1日起,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成功发放的职工,可到泸州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区县管理部任意归集业务网点办理委托按年提取手续。
2020年7月1日起,在本市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尚未发放的职工,从首次还款之月起,可选择到泸州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区县管理部任意归集业务网点办理委托按年提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