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灵活就业人员有了正式工作单位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必须转移至单位缴存,而当职工离职且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可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继续缴存。
问:长沙灵活就业人员交公积金后入职怎么办?
当灵活就业人员有了正式工作单位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必须转移至单位缴存,而当职工离职且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可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继续缴存。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按照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取和贷款管理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获得公积金贷款后,不再履行缴存义务的,长沙公积金中心将按照缴存协议的约定处理。

2022年嘉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线上线下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地址入口见正文。
线下办理:
1.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13-20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够规定时间就可以在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1、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银行托收方式,即约定住房公积金划扣的银行账户,由公积金中心委托业务承办银行从灵活就业缴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自动划扣汇缴。
2、灵活就业缴存人应保证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充足。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被冻结或销户等原因造成无法划扣而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责任由灵活就业缴存人承担。
3、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手续;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及转移接续手续。

大连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由其自主确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可在10-24%间选择。
10%-24%之间选择。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由其自主确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可在10-24%间选择。
例:张某办理自愿缴存时,申请按月收入50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选择12%作为缴存比例,则张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000×12%=600元/月。

缓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但未恢复正常缴存及补缴的,2023年1月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作连续计算。
缓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恢复缴存和补缴
缓缴期限届满后,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足额补缴。

2022年嘉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线上线下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地址入口见正文。
线下办理:
1.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13-20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及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资金管理
灵活就业缴存资金与强制缴存资金统一管理,分项核算。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可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补充资金流动性,所产生的成本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够规定时间就可以在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1、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且贷款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灵活就业缴存人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阳江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8)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灵活就业缴存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可终止发放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资金,取消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申请资格。

符合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办理销户提取外,符合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该贷款已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之日起满6个月后,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3、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温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以下简称《缴存使用协议》),约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使用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租购并举方式解决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温政办〔2007〕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从事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或雇工以及其他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信阳市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公积金的缴存的,具体的情况,为您详细介绍。
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223号),已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拓展信息: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两倍。
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两倍。
缴存基数为灵活就业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由灵活就业缴存人自行申报,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同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符合转移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具体转移要求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转移要求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广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可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广州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异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可将在广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请见正文。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本细则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021年1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7号)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该办法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具体解读内容详见正文!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19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试点书面调研的函》(建司局函金〔2020〕18号)的要求,为解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新市民、中低收入者住房安居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我市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规范试点的管理,我市立足支持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定位,结合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形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株洲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才能缴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由职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