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降低保证金留存比例,需要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注意。
一、降低保证金留存比例
(一)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由5%调低至2%,对按《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执行监管账户管理的商品房项目,保证金留存比例调低至1%。
(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由3%调低至1%。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死亡提取的通知,明确办理相关提取手续不再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一、死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其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并签署承诺书申请办理,无需再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一)死亡职工有我省有效社保卡账户,所申请提取款项转至死亡职工社保卡账户的。
(二)死亡职工无我省有效社保卡账户,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0元(含)以下,所申请提取款项转至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的。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的通知,从2月1日起实施房租约提代政策。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东”)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代付额度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实际当期(月)承担的房租。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额度不同,每月还款的额度也不同,还有家庭最低收入标准,每月的利息金额等。

1.商业贷款利率参照主要银行目前执行的购买首套房、首次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含)以下5.00%,5年期以上5.39%计算。
2.公积金贷款按照购买首套房、首次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2.75%,5年期以上3.25%计算。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额度不同,每月还款的额度也不同,还有家庭最低收入标准,每月的利息金额等。

1.商业贷款利率参照主要银行目前执行的购买首套房、首次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含)以下5.00%,5年期以上5.39%计算。
2.公积金贷款按照购买首套房、首次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2.75%,5年期以上3.25%计算。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落实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明确了跨省通办可以办理的业务类型。
已开通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及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个事项的“全程网办”,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两项事项的代收代办,以及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地联办。
业务类型
(一)全程网办。指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实现缴存单位和职工不受限制随时随地办理业务。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我局已实现全部8项“跨省通办”事项的全程网办,我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直接登录我局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及支付宝等渠道自助查询、打印及办理提取业务。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海南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海南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海南省在3月到4月期间出行新冠肺炎疫情,受到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不做处理,及时补还款。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海南省在3月到4月期间出行新冠肺炎疫情,受到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不做处理,及时补还款。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海南省在3月到4月期间出行新冠肺炎疫情,受到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不做处理,及时补还款。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海南省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后,想要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满足相关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符合什么条件可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非本省户籍的,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在我省的住房公积金停缴满6个月以上。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新的缴存基数从7月1日开始实施,职工上一度年度月平均工资超出上一年度缴存基数上限的可以调整。
7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调整后,职工个人缴存基数可以更改!
两次调整
每年缴存1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前,单位按职工新核定的缴存基数进行第一次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作为职工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进行缴存;每年7月份,新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职工上一度年度月平均工资超出上一年度缴存基数上限的,可在新上限范围内再进行第二次缴存基数调整,未超出上一年度缴存基数上限的不再调整。

在海口申请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屋,需要满足相关贷款条件,提交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征信报告等。
一、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在海南省购买二手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价款的70%。最高不超过70万。
二手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我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贷款年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转移的人员,需要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办理转移,提供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名称等。
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办理转移,应提醒职工离职后督促单位尽快缴纳最后一笔公积金尽快办理封存) 原单位在外省、现单位在我省的:
1.外省公积金中心已建设异地转移平台的,在我省缴存局办理,
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名称、原个人公积金账号及原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受到疫情影响导致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本息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措施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