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申请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类贷款有哪几种呢?跟着兰州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
1、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的住房储金,只有按规定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才能享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2、国家对缴存职工购建基本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实行低息优惠政策,最近几年央行几次调整利率,但每次公积金的贷款利率都明显低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兰州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又该如何计算?兰州为你提供相应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兰州市公积金缴存利率

兰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可以线上办理,通过兰州公积金进行网上办理,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一)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未被冻结;

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项目准入备案
申请组合贷款的楼盘必须经中心与商贷银行分别准入备案,能够落实担保。
购买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不需办理项目准入。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1-5年期2.6%、5年期以上3.1%,具体执行利率请咨询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见全文。
首套房:1-5年期2.6%、5年期以上3.1%
二套房:1-5年期3.025%、5年期以上3.575%

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期限,详见正文。
贷款期限为1-30年,最短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含),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即男性职工不超过64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9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具有正、副处级、高级职称的证明,可延长贷款期限4年。
专家教师公寓贷款期限为1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且不长于借款申请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即男性职工不超过64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9周岁。
自愿缴存人员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男性职工不超过55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0周岁。

甘肃省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可同时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省资金中心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且纳入到本次省、市政府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目标任务范围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后,取得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范围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开展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机构合并及信息系统升级工作,部分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接收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21〕16号)要求,确保接收工作有序实施,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开展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机构合并及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9:00至2022年1月6日(星期四)24:00暂停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等所有线上业务。
2.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3:00至2022年1月6日(星期四)17:00暂停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等所有线下业务。

想要调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兰州告诉你。
(一)调整缴存比例要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

想要把住房公积金需由甘肃省资金中心“自愿缴存人员集中封存管理户”转移至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怎么做?
具体如下:
一、自愿缴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账户信息变更业务。对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的,业务受理大厅汇总填写《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人员账户信息变更表》一式三份,加盖业务受理大厅印章后,一份与相应要件装订入档,两份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报至资金归集部。
二、因自愿缴存人员提供的、属于《扣划清单》内所列信息错误导致扣款不成功的,自愿缴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待信息变更后推迟至次月扣划(上月不再补扣)。

兰州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兰州缴存职工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额度
1.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兰州公积金中心的认定规则为准;

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兰州公积金?兰州为大家整理了不同情况的提取条件,一起来了解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兰州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兰州缴存职工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一)组合贷款额度
1.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兰州公积金中心的认定规则为准;
2.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具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兰州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确定,商业贷款额度由商贷银行根据本行规定确定;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迎来新变化,老旧小区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文带大家了解申请资料、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申请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新增设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新增设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及新增设电梯费用的分摊协议或方案。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出具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新增设电梯费用的分摊协议或方案需加盖加装电梯项目所在社区、街道或住建部门公章。

想办理兰州公积金业务,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在哪,有咨询电话吗,上班时间段是?兰州带你了解
城关管理部
地址:城关区兰州市政务中心4楼公积金业务大厅
电话:0931-8730782 (大厅) 0931-8730768 (汇缴) 0931-4633588 (提取) 0931-4637966 (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