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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领表,到中心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联。

2、填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总人数及汇缴总额,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人数及月汇缴总额相一致。

二、单位持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柜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临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知识问答

了解公积金热线的知识问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答:我们临汾市从1995年元月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现在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归集额大幅增长,使用率不断提高。2012年全市当年归集13亿元,累计归集61.91亿元,余额48.20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亿元,累计发放27.11亿元;全市24.13万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85.01%;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城市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临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在全省率先开通,是临汾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问:为什么要建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答:一方面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去年9月份,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建金[2012]143号),同时,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对热线建设工作也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另一方面是为了给我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在原有电话、网站等咨询、查询的基础上,我们投入建设了临汾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信息内容

了解公积金热线的知识问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答:我们临汾市从1995年元月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现在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归集额大幅增长,使用率不断提高。2012年全市当年归集13亿元,累计归集61.91亿元,余额48.20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亿元,累计发放27.11亿元;全市24.13万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85.01%;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城市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临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在全省率先开通,是临汾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问:为什么要建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答:一方面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去年9月份,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建金[2012]143号),同时,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对热线建设工作也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另一方面是为了给我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在原有电话、网站等咨询、查询的基础上,我们投入建设了临汾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操作规范

此文是关于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的操作规范,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单位代码、个人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三、新开户职工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方可开户。

四、姓名及身份证号的变更,要严格按照如下规范操作:


临汾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工作调离临汾市行政区域或者,需提供工作调离证明等。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等。

(四)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


临汾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提取人的购房发票(提取之日起,前溯两年之内)、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属于夫妻关系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

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双方的购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和有关交易完税凭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城市的应提供规划许可证、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及建筑材料发票、土地手续或房产证;在农村的应提供土地手续、村委会证明、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及建筑材料发票,并同时出具夫妻有一方的农业户口或基层工作证明;


临汾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提取人持相关资料到市直分理处或各管理部领取(或下载)表格及提取单。

2、提取人持提取所需资料及提取单到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提取单上加盖单位财务章,相关负责人和提取人签字。

3、受理人对提取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财务人员查询提取人有无贷款、质押、担保,并填写提取金额。


临汾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提取人持相关资料到市直分理处或各管理部领取(或下载)表格及提取单。

2、提取人持提取所需资料及提取单到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提取单上加盖单位财务章,相关负责人和提取人签字。

3、受理人对提取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财务人员查询提取人有无贷款、质押、担保,并填写提取金额。


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2.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受委托银行按实际使用资金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2.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受委托银行按实际使用资金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2.工作调离本市;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应向市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填写“贷款审批表”。

2.市中心在受理借款人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料审查,自借款人资料完善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终结。

3. 受委托银行须与市中心签订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市中心批准,向受委托银行下达委托文件,由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临汾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结合了临汾上一年度的工资水平,根据相关通知公布了2020-2021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来一起看看相关消息。

临汾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临汾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56元/人)测算,2020-2021年度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668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000.32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00.16元。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四类县、市、区1400元/月)测算,2020-2021年度临汾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4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0元。


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具有购建房行为发生两年内获得的合法购房合同或协议;

3、已支付不少于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75平方米(含)以下10%,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75平方米以上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50%的自筹资金(购建第三套住房原则上不予贷款);


临汾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汾为您带来的整理。

1、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具有购建房行为发生两年内获得的合法购房合同或协议;

3、已支付不少于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75平方米(含)以下10%,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75平方米以上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50%的自筹资金(购建第三套住房原则上不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