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市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提取额度是多少呢?快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
一是办理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1.办理条件: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潍坊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

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细则是怎么样的呢?潍坊小编收集并整理出关于担保的细则,希望对您有帮助。爱上,生活更美好。
第十四条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可以采用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也可以由担保公司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保证担保)。
第十五条 抵押担保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以借款人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借款人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抵押物应当是能够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或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借款人所购房屋,且该房屋无查封、无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由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证明。

潍坊市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的同时,也应做好缴存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的完善工作。接下来,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单位和个人在缴存公积金时应完善哪些信息吧。
一、单位账户需完善信息。
1.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2.机构类型、单位性质、经济类型、行业分类、所属行业;

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潍坊小编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一)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户口簿(借款人和配偶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户籍是潍坊市行政区以外的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借款人及配偶收入与缴存基数不一致的,或配偶无公积金的,需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不能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的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数或人社部门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现房、期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网签备案合同)。

在潍坊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付款或全款的增值税发票及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证件,购房人配偶、子女提取所需材料可见正文。
1、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2.交纳首付款或全款的增值税发票。
3.本人身份证。

从外地回到潍坊公积金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或小程序以及线下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异地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方式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潍坊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1、单位初审
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潍坊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1、单位初审
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

潍坊市死亡公积金如何提取?潍坊市其它情形的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提取条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提取材料:

潍坊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潍坊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拥有潍坊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拥有潍坊市户籍;

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如何设立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对象有哪些人?设立账户时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本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潍坊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
(二)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潍坊市由各主管管理部具体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咨询和审批,主城区管理部分布情况如何呢?潍坊小编告诉你!
| 主城区管理部 | 地址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 市直管理部 | 高新区东风东街6206号(市投资大厦一楼) | 孙景君 | 8096273 8096251 | 18553689901 | |||||||||||||||||||||||||||||||||||||||||||||||||||||||||||||||||||||||||||||||||||||||||||
| 奎文管理部 | 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奎文区政府院内) | 赵立霞 | 8190786 8200807 | 15966090866 | |||||||||||||||||||||||||||||||||||||||||||||||||||||||||||||||||||||||||||||||||||||||||||
| 潍城管理部 | 潍城区彩虹路666号内1号楼326房间(潍城区政府院内) | 齐彩霞 | 8188430 | 13605363567 | |||||||||||||||||||||||||||||||||||||||||||||||||||||||||||||||||||||||||||||||||||||||||||
| 寒亭(经济)管理部 | 寒亭区通亭街与丰华路交叉口金融大厦6楼 | 王晓华 | 7288559 7288557 | 18678082396 | |||||||||||||||||||||||||||||||||||||||||||||||||||||||||||||||||||||||||||||||||||||||||||
| 坊子管理部 | 坊子区凤凰街70号财政局办公室3楼 | 李娟 |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潍坊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潍坊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已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市民可以办理潍坊公积金购房提取,具体提取条件可见正文。 潍坊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一览 1.已签订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2.已交齐首付款或全款。  您是否还在为潍坊公积金的贷款偿还问题感到困惑呢?下面小编为您带来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答:您好,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2015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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