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5日起沧州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关于恢复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金函〔2020〕52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一、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东营市的居民如需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窗口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东营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点击查看
二.提取方式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附下文)
西昌市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有那些?西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对上述资料进行调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送住房公积金审贷委员会审批。
三、 审批通过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拟定并与经济适用房建房单位签订《期房抵押阶段性担保协议》。
四、 经济适用房建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在购买自己的首套住房的时候,可以申请信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第一套房的贷款利率,为您详细介绍。
购买第一套房的,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要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①、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最高40万,夫妻双方均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最高为50万;②、额度=(14+缴存年限)×账户余额;③、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周岁,实际贷款金额以公积金前台计算为准。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已付房款凭证等,详见正文。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的,须当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市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
1.缴存地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内)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惠州本市非签约商业银行贷款、外市贷款、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建档申请提取需提供什么材料呢?提取申请材料是什么?
①提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②《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③借款借据及本年度还款计划表;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二、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二、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无锡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纯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呢?详情请看下文。
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办理商品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为您带来河北省直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所需材料,详情请看正文!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和配偶的户口簿原件。
3.婚姻关系(结婚证、离婚证)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
江门公积金提取可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分为有按年提取还贷、按月提取还贷、部分提前还贷、提前结清贷款等情况
一、按年提取还贷
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流水或卡对账单)、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那么住房贷款委托还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无锡市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南阳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价总额的80%,购买二手房的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
根据房屋总价确定贷款限额: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价总额的8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80%;“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结清的原商业贷款余额, 且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价的80%和单笔最高贷款限额。
根据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
即:贷款额=(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倍×主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照1万元计算)
2022年6月27日起,临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之一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放宽条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6月27日起施行
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临住字〔2020〕76号)第六条,“(一)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调整为“(一)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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