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计算器

管理办法资讯

管理办法网,48条管理办法相关房贷资讯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网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内蒙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等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1年8月6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直中心”)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8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有效时间: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021年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在授权范围内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本文为你介绍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南阳为南阳市民提供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原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本《细则》适用于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发挥其定向用于住房消费等作用的行为。

二、提取条件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提取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阳江市出台《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二十八个条款。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和普惠性,阳江市出台《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起草文件的背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住建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阳江市实际情况,出台《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博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年4月,博州住房公积金正式出台《博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对政策进行解读。

在博州居住6个月以上、年龄在16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和农村户籍人口,包括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不可以。一个人只能设立一个正常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


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账户管理办法

7月1日起,在九江,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公积金中心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个人账户”,缴存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即为缴存卡。

灵活就业人员的账户管理:

公积金中心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个人账户”,缴存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即为缴存卡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封存后再续缴的,需办理启封手续,连续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


襄阳个人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襄阳商转公新政策是什么?襄阳为您带来《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服务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偿还压力,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发〔1998〕190号)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下简称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房贷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房贷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2021年7月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担保、贷后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长沙公积金中心授权铁路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具体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购房不受本市行政区域限制),该住房需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住房用途为住宅。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7号)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该办法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具体解读内容详见正文!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19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试点书面调研的函》(建司局函金〔2020〕18号)的要求,为解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新市民、中低收入者住房安居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我市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规范试点的管理,我市立足支持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定位,结合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形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本文为您整理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指南,具体的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信息,本文为您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职工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定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021年8月6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全文

2021年1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7号)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全文内容详见正文!

失效日期:2026年11月26日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