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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网,121条通知相关房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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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2022公积金结息到账通知

按照邢台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积金存款结息后自动转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计息规则

本次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结息日为2022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计算方式


丹东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定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起对外暂停办理柜面公积金业务,互联网相关业务及热线电话正常使用

因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系统升级,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定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起对外暂停办理柜面公积金业务,互联网相关业务及热线电话正常使用。11月22日(周一)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3内蒙古自治区公积金最新政策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进行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佛山公积金落实完善房地产调控支持政策通知

佛山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快佛山市存量轮候贷款发放速度,现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已结束,贷款恢复常态化发放,缴存职工在佛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申请流程受理及放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快佛山市存量轮候贷款发放速度,现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已结束,贷款恢复常态化发放,缴存职工在佛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申请流程受理及放款。申请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新疆兵团公积金服务升级通知

注意了,疆外手机号码开通了兵团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网厅业务,详见正文!

为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3年的行动,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群体,提高办事效率。自2023年3月29日起,兵团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升级,正式开通疆外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安卓系统的手机用户建议使用8或8以上的Android版本)及个人网厅业务的功能。以上信息变更请大家知晓并相互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拓展消息: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渠道


甘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通知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年绍兴上虞公积金沉睡账户余额提取通知

绍兴上虞区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沉睡账户余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取,具体操作方式及名单见正文。

沉睡账户:曾缴存过公积金的职工,因为离职或退休等原因不再缴存,原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长期未进行提取和销户清理的人员。

一: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


茂名疫情期间公积金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了有关通知,茂名部分人和企业公积金还贷可延期。茂名为您带来通知的详细内容。

一、为减少病毒传播,我中心倡议,疫情未解除前,请您尽量选择线上渠道查询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您可通过“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因受疫情影响,缴存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为一年。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业务办理通知

从9月22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逐批暂停业务受理;9月22日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业务;9月24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9月29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为最大程度减少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影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利用国庆假日期间上线公积金新一代综合管理系统。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安全顺利,从9月22日逐批暂停业务受理。具体如下:

一、9月22日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业务,已受理的贷款正常审批、发放。

二、9月24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包括网站、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等所有线上业务办理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邯郸市调整部分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邯郸市调整了部分人群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二孩”、“三孩”以及引进人才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一、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及引进人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1、二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80万元。

三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元。


兰州住房公积金机构合并期间业务停办通知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开展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机构合并及信息系统升级工作,部分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接收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21〕16号)要求,确保接收工作有序实施,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开展甘肃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机构合并及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9:00至2022年1月6日(星期四)24:00暂停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等所有线上业务。

2.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3:00至2022年1月6日(星期四)17:00暂停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等所有线下业务。


烟台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通知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的通知》:具体内容见正文。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现就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流水材料。


三明公积金短信通知服务怎么开通

三明公积金短信通知服务可在线下窗口开通,满足条件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或行政服务中心即可完成办理,详情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订阅贷款发放通知、贷款逾期通知、提前还款失败通知和单位欠缴催缴通知短信的。

二、申请材料


长沙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

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1]1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缴存职工公布2022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

1.个贷率:79.08%;


南宁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南宁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次数是多少?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2022天津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天津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具体内容见正文。

各缴存单位:

为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依据我市有关政策,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