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积金哪些情况要申请变更协议呢?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申请人委托期间自愿提出终止委托,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终止申请表》并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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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如何申请按月提取还贷呢?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管理中心核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及账户储存情况和证明材料等进行即时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答复申请人;
3、经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管理中心于协议书生效次月开始,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在次月上中旬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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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额是如何计算的呢?小编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企业职工工资按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的六个部分综合计算。
行政机关人员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工资、职务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护、教龄津贴)等。
自由职业者需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两年以上,且当前及最近半年是以个人名义正常连续缴纳的。
一、个体工商户缴存:
个人缴存者是营业执照持证人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委托银行办理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卡/折);
凡是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人员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住房消费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1、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但在办理单位调动、转移手续过程中发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并填报《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封存登记表》。
线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办理条件:
(一)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等。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车库(位)与房屋在同一张契税发票上导致价值无法评估的,按10万元/个核定,计算贷款额度时应扣除。二手房购房总额以房屋增值税或契税发票中的成交金额、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房屋为“子母套”的,购房总额以其中一套购房价款计算。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使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权利价值。
台州的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详情请看正文。
1、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2、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3、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以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台州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需要注意什么?提取时需要怎么做呢?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购买二手房
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购房发票。
如职工提供的还贷明细记录单不符合规范或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应提供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内,下同)作为补充申请材料。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笔贷款必须为非逾期状态,并且职工通常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部分提前偿还或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已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拓展内容
申请材料: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结清凭证。
台州天台线下办理公积提取手续可以前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均可。
具体地址: 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二楼C5-C8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576-83882456,0576-83809601
台州天台线下办理公积提取手续可以前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均可。
具体地址: 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二楼C5-C8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576-83882456,0576-83809601
台州市退休的朋友们注意啦!退休可以提取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了台州市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
(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台州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您提供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患重大疾病的;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