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翻建:指原有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大修:指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和房屋设备,但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0%以上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严重损坏,有倒塌或有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
补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扬州公积金提取有时间和次数限制,例如租房可一年提取一次,一年两次还商贷,一年可以取两次。
租房提取,一年可以取一次,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则视同放弃本年度提取机会;
一年两次还商贷,一年可以取两次,时间分别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上半年的报账时间,下半年还未办理该提取业务的,可通过线下提供材料一并补取上半年度还款额。
提醒:线上业务审批一般情况下为1个工作日, 业务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申请当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若因银行借记卡原因导致打款失败的,市公积金中心不再补打款,且职工缴存账户不发生提取操作。
补充:(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
(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三)一笔住房商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后,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只能以报账现金提取方式办理还贷提取,且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还贷额扣除委托人的合计提取额。
2022上半年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过一次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对于提取金额不足的部分可申请在6月1日——12月31日期间补取。
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
提示:补取业务需线下办理,线下具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六上午半天及法定假日增时服务半天(具体时间以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在阶段性政策出台前,今年已租房提取过一次的缴存职工,对于提取金额不足的部分,可在6月1日——12月31日间通过线下渠道申请一次租房补取。
委托逐月提取期间,职工因婚姻关系变化不再是主借款人配偶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其委托。
职工存在套取公积金情形的,一经查实,委托无条件终止。
职工因婚姻关系变化不再是主借款人配偶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其委托。
补充提醒:职工应在缴存账户中始终保留《委托协议》签订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包括住房补贴月缴额)6倍的留存额。一笔住房商贷单人委托的,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一笔住房商贷多人委托的,先从主借款人缴存账户中提取,再从配偶缴存账户中提取,但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住房商贷上月实际还贷本息。
扬州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可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办理流程及在哪办理详见正文。
1、进入微信界面,点击页面最下方“发现”可查找到“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后点击页面上方放大镜;
购买自住住房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所购住房产权人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与所占产权比例相对应的购房款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所购住房产权人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与所占产权比例相对应的购房款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所购住房产权人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与所占产权比例相对应的购房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贷尚未结清,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业贷款尚未还清;
(2)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未按照规定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按时为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情况需要为职工补缴公积金。
1、未按照规定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未按时为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规定下限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后,单位经济效益好转的;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扬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关注扬州,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单位合并、分立的;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要进入市公积金中心集中托管户管理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应在劳动关系变更后30日内办理。
办理材料
1、本市范围内的转移 :职工到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好《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相应到转入和转出单位盖章(账户信息齐全的职工由转入单位盖章,账户信息不齐全得职工由转入和转出单位双方盖章),然后到转入单位得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除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商业银行实名借记卡等。
购买单位住房贷款:
1、已登记备案的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可以线上开户、缴存,入口为微信公众号“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见正文。
哪些人可以个人缴存:
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
如: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人员、建筑装修人员、零工劳动者及其他非全日制劳动者;快递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
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范围仅限于本人及配偶。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当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和工程预算;当地确实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提供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和社区(村委会)许可新(翻)建房屋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