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扬来扬人才按照对应的类别,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补充内容: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五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在扬来扬人才按照对应的类别,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补充内容: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五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扬州封存半年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未解除保证责任等情形除外)。
2、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3、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翻建大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等。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
3、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见正文。
(一)购买商品住房贷款:
1、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扬州住房公积金缓缴范围为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1.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
2.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缓缴期满后,从次月起恢复正常缴存,并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足额补缴。

扬州住房公积金缓缴范围为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1.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
2.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缓缴期满后,从次月起恢复正常缴存,并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足额补缴。

扬州住房公积金缓缴范围为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1.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
2.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缓缴期满后,从次月起恢复正常缴存,并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足额补缴。

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包括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等。
(一)贷款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受理。符合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与申请人初步确定置换模式、办理方式、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所需业务材料。
(二)贷款初审。市公积金中心初步审批商转公贷款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三)贷款审批及办理。借款人接市公积金中心初审通知,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扬州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办理贷款签约、担保或抵押相关手续。

扬州房屋拆迁提取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提取人本人身份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积金龙卡等。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需经房管部门备案)、拆迁安置结算清单、房屋确认协议和有效付款凭证;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扬州各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有哪些?这些住房公积金中心又分布在哪些地方呢?扬州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名称
服务大厅地址
咨询电话

扬州企业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申请,也可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授权各分支机构受理企业降比或缓缴申请,根据“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服务网点原则上“即到即批”;线上申报或通过其他方式申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核实后审批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企业经办人。
3.企业应将降比或缓缴的相关情况通过公告等途径告知全体职工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附件1: 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2022专用).docx
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2022专用).docx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不同公积金业务所需材料是不一样的,扬州为您整理了扬州公积金提取不同业务所需的详细材料,欢迎阅读。
办理不同类型的公积金提取,其材料要求不一样,办理所需材料=必要材料+业务材料
*必要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在扬来扬人才包括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取得相应学位的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主要通过户口簿认定。
在扬来扬人才包括:(1)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等三类在扬来扬人才。(2)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大专学历的四类在扬来扬人才。
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主要参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国家级有关人才对应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人才对应C类省级领军人才,市级人才对应D类市级领军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3类人才以及专科学历人才凭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人数,主要通过户口簿认定;孩子暂未上户口的,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公积金提取额度见正文。
?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所购住房产权人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与所占产权比例相对应的购房款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