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无产权住房且租房,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公租房租赁合约》;
(二)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
首套房利率: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

个人可在南京公积金app办理手机号和缴存年月修改,单位办理要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以下是办理流程。
单位办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公积金归集→单位基本资料变更→数据录入后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单位基本资料变更回单》。

个人办理

缴存职工租住商品房“南京公积金”APP上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一起来看具体操作步骤。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流程

南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将离休、退休职工账户封存后,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
南京公积金退休提取有多种方式:
方式一: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点击进入)
方式二:“南京公积金”APP

南京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职工要办理好退休手续,并且封存公积金账户才能办理全部提出。
南京电子退休在怎么查?
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即可查询和使用,方便又快捷。以下是查询电子证的两种方式。该电子证照与原有的纸质退休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首页“亮证”,选择“职工退休养老证”即可查询。

职工及配偶可以每月以转账方式自动划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来看正文。
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遗属申领余额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场并签订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办理提取,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签订以后,如果职工发生姓名变更,首先到商贷银行完成还款卡的姓名变更。
1.首先到商贷银行完成还款卡的姓名变更、商贷信息变更以及商贷还款账号绑定工作
2.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须提供)。
3.更换后的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和协议“”商贷还款账号变更”业务变更协议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还贷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账户余额、还款顺序及时间详见正文。
还款顺序:
①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②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在南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南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于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南京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专窗申请提取异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异地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南京公积金中心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购房材料真实性;如核实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如核实不通过,电话通知职工。
异地中心(缴存地)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南京公积金中心接收材料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职工;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由异地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在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异地房产

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逐年还商业贷款协议或公积金贷款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职工和配偶分别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商业贷款的,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委托银行每月代理扣划公积金账户金额到个人银行还款账户中,方便还贷。
职工和配偶分别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商业贷款的,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额度 | 办理流程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

根据委托还贷类型不同,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或通过线上APP办理。
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的,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的,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如缴存银行核实不到缴存职工贷款信息还需提供贷款证明。
缴存职工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
如需偿还商贷还需携带:商贷贷款账号和商贷还款卡,到职工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如缴存银行核实不到缴存职工贷款信息,还需提供贷款证明。
注:全市线下办理网点可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网点查询】或“南京公积金”APP【便民】中【业务经办网点】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