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可以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相关文件签发后2年内提取一次。
提取时间:
1、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在相关批准文件签发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后2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鉴定报告签发后2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022年9月24日起,江门市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加大对到我市投资、创业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起,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等情况都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办理提取手续可以在江门公积金小程序、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第一步:进入上述【江门公积金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我的】,进行个人信息认证;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的管理办法颁布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该办法由多项内容进行调整。
1、发文主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和市司法局的意见,发文主体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管理机构。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复函》(江机编办〔2020〕152号),市公积金中心对分支机构人员、资金、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实行统一管理,因此将原《提取管理办法》第三条修订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3、提取条件。原《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核实职工是否在异地缴存,因此,《提取管理办法》修改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提取。

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加大对到我市投资、创业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本科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本通知与《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5号)、《关于延长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政策期限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21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附件:

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加大对到我市投资、创业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本科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本通知与《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5号)、《关于延长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政策期限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21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附件:

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期房款需要准备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和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等基本材料。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和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等基本材料,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账户需为Ⅰ类银行账户。
二、职工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状况材料。
三、相关材料

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需要准备借款合同、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1、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借款合同、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2、提取时间和额度:

提前公积金还贷有分为多种情况,一是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二是以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部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三是以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部分我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1.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后的还款凭证和还款计划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于按年提取还贷、按月提取还贷、部分提取还贷以及提前结清贷款,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对应的材料,且有提取时间和额度要求。
1、按年提取还贷:点击可查看详情内容
2、按月提取还贷:点击可查看详情内容
3、部分提取还贷

在江门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的金额低于1000元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高于1000元的,提取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上限为应支付的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当月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职工申请当月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
拓展阅读: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翻建自住住房需要准备同意翻建的批准文件、或翻建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翻建费用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等材料。
>>>翻建自住住房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原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和镇(乡)以_上同意翻建的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翻建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翻建费用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在江门市外买房,自己付了首期房款想办理住房贷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放款凭证或还款计划表、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材料。
1、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放款凭证或还款计划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2、提取时间和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支付购房款和支付首期房款两种情况。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银行可账户等材料。
(一)支付购房款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在江门就职期间有缴存公积金,离职后需要办理封存手续,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
拓展阅读:江门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指南(转入+转出)
【异地转入】
申请条件∶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自住住房可以需要准备同意用地证明和建房的批准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款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等材料。
1、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镇(乡)以上同意用地证明和建房的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款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2、提取时间和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