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贷款审批。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建设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核定贷款额度并出具同意贴息贷款的审批意见。建设银行按商业贷款条件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四、贷款发放。建设银行用自有资金同时向借款人发放贴息贷款及商业贷款;
无、贷款回收。建设银行负责贴息贷款本息的核算、扣款和回收,并将相关凭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
六、贷款贴息。公积金管理机构收到建设银行提供的凭证后,按月将上月贴息金额支付给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计发给借款人。
注:在贷款发放前,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贴息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和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按原来的审批意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