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商丘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的人群越来越广,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回答见正文。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钦州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钦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1.夫妻双方的户口、工作单位等都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却到钦州行政区域以外的城市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的;
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凭证及材料后,经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已完工的;
3.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玉林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玉林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对住房的装修、中修、小修;
(二)购买商铺或用于投资、增值及其他商业目的的住房支出;
(三)未标有购、建房用途的商业银行贷款;
在上海公积金有几种情形可进行提取,你知道有哪几种情形吗?本篇文章给你解答!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后)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之前)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想要补缴上海住房公积金,该去哪里办理呢?还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吗?本篇文章给你解答。
正常缴存单位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补足缴纳。
二、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锦州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锦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1、住房公积金连续欠缴三个月以上的;
2、两次贷款间隔不足一年的;
3、二手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等不能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其他内容,详见正文。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一般指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下同)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在南阳,有哪些其他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南阳为你解答。
一、申请条件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在南阳,有哪些其他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南阳为你解答。
一、申请条件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发布了2020年11月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回答大家目前对于公积金最常见的疑问。
答: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
1、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当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答: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防城港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防城港为您带来的整理。
1、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2、出境定居,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3、调动,转出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