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合法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二、有效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证明;
三、购(建)住房的合法合同或有效批准文件: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成交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和有效的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等。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效的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等。
4、有效的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是指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