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购买二手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审核书》一式三份;
(二)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提交相关贷款资料,购买二手房的向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受理贷款资料的,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需每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预约申请,再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预约安排周计划表>>的安排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人的贷款资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的贷款申请资料,借款人无需预约申请。
(三)开发商按楼盘所在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四)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将贷款资料返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相关贷款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划拔贷款资金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划拨资金当日发放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时间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受理的,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二)开发商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开发商的工作时间;
(三)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时间;
注:按中心操作规程要求,每年12月21日-12月31日暂停受理公积金贷款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91-12329
(一)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管理科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3楼)预约申报邮箱:ncgjjxd@163.com
电话:0791-86719245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 县建行二楼)
电话:0791-85719125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县办事处 (新建县长麦南路42号)
电话:0791-83731607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安义县东门路189号 县建行三楼)
电话:0791-83422122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进贤县校前路)
电话:0791-85664392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湾里区招贤路312号 区工人文化宫院内)
电话:0791-8378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