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房租约提代付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东”)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代付额度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实际当期(月)承担的房租。
代付有效期限
房租约提代付期限自业务审批生效年月起至租房到期年月止,每次设定约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