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应是“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3.转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最高60万且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4.职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条件;
5.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等要素与商业贷款要素应一致;
6.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组合贷款;
7.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注:高层次人才须通过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办理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预批。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制《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一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