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受理条件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点此下载)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单位或个人携带相应材料,至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若符合受理条件则当场受理
2.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打印业务回单;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办理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东城黄河路218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东营区东城府前大街59号);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东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南侧裙楼);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河口区河聚路20号);
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原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馆);
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广饶县花苑路以北,民安路以东);
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
夏秋:上午0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冬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