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暂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
贷款还款正常,同时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所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归还贷款。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申请→中心/银行/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五)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六)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
各县区公积金服务大厅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