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所属辖区管理部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