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住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2.商住贷款还款正常,逾期还款记录未超过三次;
3.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住贷款尚未结清;
4.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原商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商住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办理原商住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应提供住房买卖合同)、与原商住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5.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抵押登记—发放贷款
四、贷款额度: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住贷款余额(取千元整数),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2.具体额度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确定
五、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住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长期限。
六、办理地点:
点此查看:丹东公积金服务网点一览(附联系电话+地址)
七、温馨提示
涉及业务表格请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公积金网站下载。
八、公积金住房借款月还款额对照表
(图片来源:丹东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