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其项目开发单位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申请贷款时间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一、应具备的条件:
1.职工正常连续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卖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3.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4.未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5.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二手住房买卖协议;
7.税收完税证明(过户后提供);
8.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抵押登记—发放贷款
四、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按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五、办理地点:丹东公积金服务网点一览(附联系电话+地址)
六、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
2.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且申请时间与前次贷款结清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
3.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认定,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
4.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
七、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 ;
2.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60% ;
3.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50% ;
4.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
注:
(1)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
A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B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C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D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含近12个月内补缴金额)的15倍,账户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八、温馨提示
涉及业务表格请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公积金网站下载。
九、公积金住房借款月还款额对照表
(图片来源:丹东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