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退休的。
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直接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支取手续。
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未办理退休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支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