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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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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宁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和住建部、自治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积极作用,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程序等规定的基础上,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同时在借鉴部分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形成了《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提取管理办法》共六章40条,包括总则、提取的范围和条件、提取频次和额度、提取材料和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提取范围。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六种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或本人的父母、配偶、受监护的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五种情形,包括:离退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达规定时限且未继续缴存、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明确了异地房提取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及《管理办法》对自住住房的定义,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缴存地或户籍地购建自住住房等住房消费需求,对非工作地、缴存地或户籍地的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限制。

(三)明确了提取的额度。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类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销户提取类型,可全额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缴存余额。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大疾病两类特殊提取的提取额度分别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总额和不超过患者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

(四)以诚信为基础,规范提取业务的办理和审核。提取业务办理采取“承诺+授权”的方式,职工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署提取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同时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通过人工比对、数据共享、信息交换等方式核实所提交的提取业务相关信息。经过职工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还应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职工提取相关信息,进一步减少职工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加强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8〕46号)的规定,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了对职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或虚构事实等违规提取行为的惩戒措施,包括批评教育、在职工个人账户信息中记载不良信用记录、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其违规提取行为、责令限期退款、取消其自违规行为认定之日起3至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资格、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等,旨在加强为我市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

三、相关问题解答

(一)张三在南宁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户口在桂林市,若张三在北海市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购房地为张三工作地、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其中之一的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张三在南宁市或桂林市购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张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张三的父母能否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例如张三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为20万元,张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8万元,则张三按规定以购房原因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8万元后,其父母也可就张三所购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超过12万元(已支付的首付款20万元减去张三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8万元)。

(三)拥有多套自住住房且都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吗?

答:不能。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四)张三于2021年10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021年11月是否可以离职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张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6个月(个人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且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即张三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在2022年4月申请销户提取。若张三到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可向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助办理。

(五)张三申请还贷提取时,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逾期两个月的情况,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申请还贷提取时,公积金贷款存在逾期还款情况的,应先偿还全部逾期本金和罚息后才可申请办理提取。

(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渠道有哪些?

答:南宁公积金中心提取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取”,职工可就近选择南宁公积金中心任一服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职工也可注册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账号,然后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微信网厅以及爱南宁APP和支付宝APP的公积金服务等四个渠道,零材料自助办理离退休销户提取、离职销户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商业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等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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