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邢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答:不是。邢台2022年7月1日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式为2021年度(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2021年1-12月份)总额除以12。如下图所示: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相关调整
1.缴存基数上下限
(1)缴存基数整取到10元(10元以下四舍五入);
(2)上限: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下限: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2.新参加工作及新调入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
(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2)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