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专户管理的。
办理场所: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办理要件:
1、《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生成转移清单--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
2、异地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