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
②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帐户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
④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