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抚顺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且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
3.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5.增设电梯交费票据
6.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时间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
其它事项
1.对增设电梯交费票据的审核要求。增设电梯交费票据包含两种形式: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费用收据;二是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电梯企业出具盖章确认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交费证明。
2.同一产权地址,只允许一个产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