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夫妻双方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买卖合同、首付发票、单户售房许可证、户型图等
5、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产权证、买贷评估表、契税收据等
6、贷款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异地贷款对象
凡抚顺市以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缴存城市中心)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均可在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抚顺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异地贷款条件
1、在缴存城市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2、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未办理或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