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平公积金缴存比例:5% -12%
按照相关通知规定,根据四平市统计局公布的四平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7】97号),四平确定了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限
四平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51元,202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月最高缴存基数上限为15753元,按比例12%确定月最高缴存额上限为378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限
四平市2019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202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四平市工资标准,即月最低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按比例5%确定月最低缴存额下限为1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