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且为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具体情况为:
既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商业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
无商业贷款记录但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有一笔及以上商业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
有两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房
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同时有一笔及以上商业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房。
以上第1种情况,按首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予以支持;第2、3种情况按二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予以支持;第4、5种情况认定为三套房,公积金贷款不予支持。
优化房屋套数认定将所有的商业贷款记录合计认定为一次住房贷款记录,也就是对于仅使用过商业贷款(包括多次使用的)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在认定范围扩大后,更有利于发挥制度的政策效应,同时也能兼顾政策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