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封存:
(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公积金账户启封: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顺德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