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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指南

南宁公积金提取    南宁   公积金   提取

提取条件:

南宁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1.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

2.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南宁市辖区和各县)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提取材料:

一、租赁商品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二、租赁公租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租金缴交凭证(原件)。

提取时限和额度:

1.租赁商品住房

时限: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未提取的,可多月累计提取,每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每月可提取限额之和。

额度:从2022年6月1日起,每人可提取的最高限额为900元/月(2022年6月1日之前,仍按720元/月计算;2019年4月1日之前仍按480元/月计算)。

2.租赁公租房(廉租房)

时限:租赁合同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租赁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申请提取,过期不再受理。

额度: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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