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经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提取的员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租住单位集体宿舍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表》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证明中应注明经办人的姓名和经办事宜并附《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住房公积金员工清册》(样表附后),证明和清册均需加盖公章。
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后,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交申请提取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除需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外,还需提供: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提供需加盖财务印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