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缴存托管对象,持规定材料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缴存登记:
(一)办理个人缴存托管账户设立,填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开户申请表》
(二)缴存托管对象与公积金管理部门、受托银行签订《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委托收付款协议书》
(三)每个缴存托管对象只能设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已有账户的缴存托管对象需填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