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委托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用于偿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月还本息合计额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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