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次后,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办理材料
借款人本人或者配偶持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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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借款人申请分还款账户扣划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两种情形处理:
(1)还款账户扣划。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打印《提前还款申请书》,申请人签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告知借款人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会在5日内从还款帐户中划扣还款金额。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借款人、配偶或者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时,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配偶或者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贷款剩余本息时,借款人还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
注意事项
1、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已计收利息不再退还,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按实际使用期限计收贷款利息;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额额度不低于1万元,不限还款次数。具体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不变,降低月还款额或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2、借款人在还款日期前五天不允许做提前还款登记申请,登记前应查询该借款人还款日期。提前还款时存在逾期的,需要先偿还逾期本息,再进行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