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服务大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
办理材料:
1、《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开户申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预留印鉴申请书》。
2、
国家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事业单位: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证、法人身份证。
企 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
温馨提示: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与《缴存单位预留印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手章或签字,开户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材料: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归集大厅受理窗口审核——大厅主任审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和印鉴预留手续
温馨提示: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