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63 号)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 〕 5 号)规定: “一、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 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 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九、 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用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十 四、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
3.银行结算账户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二楼北厅住房公积金室(窗口)
市直管理部 南阳市范蠡路70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卧龙管理部 南阳市光武路与百里奚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先锋橡树湾小区楼下
宛城管理部 南阳市孔明路与杜诗路交汇处向南400米路西天麒家园1666号
西峡管理部 时代广场南路帝景天城北门2号楼
南召管理部 人民南路新公共汽车站对面
镇平管理部 杏山大道与北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新野管理部 城中兴路与书院路交叉口南侧
方城管理部 解放路中段便民服务中心东门对面
社旗管理部 滨河路公园道1号小区西门
唐河管理部 星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角
桐柏管理部 乙三街与甲七路交叉口东南角香溪安澜园西门
内乡管理部 工业路与螺狮路交汇处东北角
固话咨询:0377-123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六、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七、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办理,并直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