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方式变更:
(一)职工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间内只能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
(二)长沙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的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重新进行测算,符合变更条件的方能变更。长沙公积金中心根据贷款变更后的当期余额、剩余期限、利率制定新的还款计划告知职工。
(三)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缓缴、欠缴超过2个月、封存、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不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
(四)办理资料:职工家庭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至(八)项相应资料、异地贷款职工家庭(指缴存在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至(八)项相应资料和第二十三条(一)至(三)项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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