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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到底做什么用

住房公积金常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有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政策性、强制性、专项性、互助性等特点。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优惠政策?

1.进入门槛低。开户时可根据单位经济发展状况,在5% 至12% 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最低月缴存基数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单位和职工双边合计最低月缴存额为240元。

2.缴存可免税。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免缴个人所有税。

3.存款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本人缴存的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4.买房能贷款。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购建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及配偶均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个人缴存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长年限为30年。

5.贷款利率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1.65个百分点。如一笔40万元、20年期限的公积金贷款,较商业银行贷款可节省利息83758元。

6.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7.提取很方便。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半年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出境定居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常驻本市经济组织机构。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劳动人事代理制员工等。

四、哪些行为 属于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范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逾期不办理可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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