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办理条件
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于每月发工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所需材料
1.《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登记表》,原件,可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载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时限:即时)
3.符合条件但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补充材料;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进行业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符合的退回。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
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7、158、159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8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