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还了有4年多了。现在每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多了,想缩短贷款年限。但是,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答复说“只有用现金还本金或者提取公积金余额还本金时,才能缩短贷款年限,而且这个年限是系统自动缩短的,不能认为确定缩短时间”。个人认为这样非常不合理,当初贷款30年,现在想缩短成20年,居然不能行??希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能够改进系统,本着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提升公积金惠民的目的。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感谢您的来信,根据《临沂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贷款期限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