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金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上限金额为缴存职工每人每月500元。
有效期:职工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以职工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为审核依据。
提取周期:①按年提取;②按季提取。